1. 對甘地來說,所有一切都是哲學;對我來說,所有一切都是樂見。甘地是一個思考的人,而我不是一個思考的人。我的取向是存在性的,而不是智性的。
2. 三塔拉(santhara)意思指一個放棄了生命慾望的人,一個已經超越了生命慾望的人。
3. 耶穌到達印度時,這個國家的非暴力哲學正到來。他從印度回去時,他大概三十歲左右。從十三到三十歲,他有十七年的時間完全不曾受基督教的影響。
4. 曾有問佛陀:「如果有人打我的話,我該怎麼辦?」佛陀說:「你行走著,然後有一節樹枝掉在你身上,你會怎麼辦?」
5. 謊言一開始總是甜美,而最終是苦澀的;真實一開始是苦澀的,但最終是甜美的。但是,你必須有耐心等到最後,否則你就會開始接收一些謊言。
6. 有所覺知,那就是對的;無所覺知,那就是錯的。行動本身沒有對錯,對錯來自於行動的源頭。
7. 如果佛洛依德把所有一切都簡化為性,那麼阿德勒就把一切都簡化為自我。
8. 當頭腦知道時,我們把它稱為知識。當心知曉時,我們把它稱為愛。而當存在知曉時,我們把它稱為靜心。
9. 不接受任何人的答案,包括我的,那麼漸漸地,你會發現你不會找到答案,但是那個問題會消失。而那就是感受奧秘的片刻。
心得
看了幾本奧修的書,終於大致瞭解他的中心思想了。他認為最重要的是生命與生活,而這都是很個人的。生命的重要性至高無上,你必須對它有最高的尊敬,不得破壞它。而這個生命也包含自己的生命,所以你也不得破壞自己的生命。所以像是禁慾、忍耐這種事情,在他的想法中是不可接受的。因為這一樣在破壞自己的生命。他也因此大力抨擊耆那教及佛教那種他稱為反生命的做法。類似的道理,他認為個人的生活也是至高無上的,必須順之才能得到快樂,不能給它上枷鎖、扭曲它,所以不能給它套上長久的人際關係、要順應慾望等等。
一些言論必須要放在當時的脈絡下來看,才能給予比較公正的評價。在奧修時代生化、量子等研究或科普知識還不是那麼普及,又或許該時的美國金錢觀念太低俗氾濫了,所以才使他講出某些言論。現在我來看,我已經不會很贊同他的想法了。我也感受到生命的重要性,光是存在就是一種讚美、感恩,不需要很功利的去做什麼事情讓它更美好。這也是老子說的真義。其實也不需要太多的智識、分別,最重要的是純粹感受。因為有了智識、分別出好的東西,那同時就產生了壞的觀念了。
但是奧修我覺得有點滑坡了。固然他看到耆那教一些誇張扭曲的作為,但是那比較涉及行為人個人,不一定是教義本身不好。我可以理解耆那教不得向同一戶乞討的原因,因為那是為了防止變質,產生依賴心、買賣心,你只要向同戶乞討第二次,那為何不能有第三次,以及後續?但是少有人理解這背後的原理,理解了又能持續做到的人又更少了。佛教或其他宗教提倡的一些禁慾也是類似原理,儘管沒有明說出來,就是某些事情你一旦開始了,那麼就會無可避免的會產生質變。
我覺得奧修是明白這個道理的,但是他不說,他為了提倡他的順其自然想法故意拿別的事情來攻擊宗教。很有趣的是奧修的生涯簡介中在印度創辦靜心營,下一段就接他的離世了,完全沒有提他在奧勒岡州辦的奧修營,怎麼會這樣呢?因為寫書的人也知道這段歷史名聲不好、評價不好,但是這段日子正是奧修最如日中天之時呀,怎麼不寫呢?不知在奧修營的那群人,有多少真正接收到靜心、冥想、尊重生命的教義,我想相比之下,可能更多人取他的順慾說,縱欲無道吧,這樣就結果來說他與他抨擊的耆那教有何不同?
不過不得不說他講宗教那些篇章真的講得很棒!雖然有些離經叛道,不過何謂經?何謂道?離經叛道就是他的道。宗教經過千年來人性的修飾,已經相當的自私化了。宗教就是一群人以一個故事來剝削另一群人的事情,剝削者可能知道,可能不知道這個原理,但是教士確實是在做這件事沒錯。我在《製造聖經》中看到,其實就算我們算上兩千年來基督教好的那一面,包括愛鄰、勸善等,跟它所造成的苦難相比,其實不見得能功過相比。也不僅如此,世上的各主流宗教如果有善積分與惡積分,那不一定可得到正面的結果。宗教在過去有解釋世界、安定人心的效果,現在只剩弱安定人心的效果。
在實驗或醫療上如果加上一種藥,效益不一定比壞處大時,那絕對是選擇不加的。我在想有沒有辦法,我們就拿宗教中勸善、勸修那方面來敦促自己,放棄其他非宗教精神的教義呢?不過一個人如果能明辨至此的話,他也不必需要宗教了吧!
奧修的書對我已經助益不那麼大了,因為在這幾年的閱讀及實際經驗中,我也感受並理解他的理論、薩古魯的理論、佛陀的理論。不過有空的話還是會繼續看他的書,仍能有所心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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