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故事的構成,有幾個必要元素:前提、主題、角色、情節,以及場景。其中的「場景」,包括情節發生的時間與空間設定。
2.謎題是推理小說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但並不是全部;除了解謎之外,推理小說還包括了各個相關角色對謎題的反映、看法、角色們在故事行進中的心境轉變。
心得
本書是瀏覽台灣偵探小說架上,簡介寫與台灣案件有關故閱讀。本書其實不是一般的偵探推理小說,反而有點像介紹一個好的推理小說該有如何的要素,而不只是作者把情節放進去而已。書尾作者寫到在他閱讀的過程當中,最詬病為了呈現情節,把前提、角色等都忽略掉了,這樣不是一個完整成熟的作品。我也深有同感。作者在創作的過程當中,先想好了背景、大綱,立體了角色的各面向,然後就讓劇情以這些前提設定,合理的前進。適時的再扶一下前進方向讓情節朝著自己想要的目標去走。這樣最成功的作品,當代最出名的當推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,所以讓讀者看來劇情合理,津津有味。
最忌諱的就是已經先設定好角色,先設定好情節,然後不是角色面貌與情節不符,置入有摩擦,讓人感到不合理,不然就是角色蒼白平板,純粹為了劇情而產生,任誰都可以,毫無血肉。這樣的角色容易出現在電視單元劇中,因為時間有限無法好好交代角色;但是書作品無此限制,還如此的話就是功力不足,不然就是作者懶惰囉。
另外特別的事,本書所有的故事背後都有一宗真的案件,有的嫌犯已經死亡,有的還在牢中。作者討厭冤獄,把冤獄比喻成硬湊的推理小說,他也拜訪了冤獄律師協會與人權律師,在參考諸多資料下認為本書這七篇全部都是冤獄,所以寫書也有把冤獄向社會呈現,希望更多人來關注的用意。這也是本書第三層意義。全書不如我本來的期待,但是以了解文學結構、構成安排,以及社會事實冤案,仍是一本好書。讀起來也輕鬆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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